《南京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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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常委会研讨院系议事决策及巡察工作等制度文件

   期次:第1247期      


  (上接第1版)
严格按照两个文件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政共同负责制,当好标杆、做好表率、落实要求,带领班子多谋善断、勇为善成,不断增强院系党政班子的整体功能。
  在研究《中共南京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南京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规程(试行)》时,胡金波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和把握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总
体要求。他指出,巡察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巩固反腐败成果的重要抓手,是党的政治建设、党的组织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标志,是建设“第一个南大”、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必然要求。二是明确重点任务,要严格按照驻部纪检组要求,做到一届任期内对全校 36 个二级党组织、35 位党委书记巡察全覆盖。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队伍建设。他提出,要配齐配强巡察工作
班子,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要组建巡察工作队伍,建立人员结构合理的巡察组组长和工作人员;要尽快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巡察工作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与完善。四是压实巡察责任,把学校党委和二级党委的责任落到实处。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高度强调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组部高校党建工作督查调研的反馈意见也对学校明确提出了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好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促进院系党政班子决策和领导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会议强调,要以此次文件修订为契机,完善院系议事决策规则,明确院系党政领导职责,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同时,要充分认识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加强专题学习、培训,真正将文件要求落到实处,将中央精神贯彻在实际工作中。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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