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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的重要手段。坚持和完善党委常委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和院系级党组织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党支部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学校党委分阶段检查各院系级党组织“支部建设落实年”推进情况,并把“支部建设落实年”开展情况纳入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3. 加强宣传示范。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支部建设落实年”行动实施始终。在《南京大学报》和南京大学新闻网设立专栏常态化宣传展示学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最新进展、特色做法和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提升我校党支部建设质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舆论环境。在年底组织党支部建设典型展览,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开展党支部宣传委员理论培训,提高党支部宣传工作水平。
4. 强化工作保障。坚持把强化保障作为推进“支部建设落实年”行动的重要支撑。按教职工党员和退休党员每人每年200元、学生党员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配备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对我校入选的“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首批全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提供不少于 1:1的配套经费支持,对校级“样板支部”建设提供专项经费支持。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各院系党委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建设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提高党支部工作信息化水平。